项目年度计划制定过程
项目年度计划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对项目的开展及有效实施进行指导, 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时性. 同时, 也是澳发署和商务部、中澳9个核心合作机构、项目独立的环境顾问专家组和质量安监督专家、项目承包商GHD公司及其他参与方,如双边及多边援助团体等共同协作的成果。中澳高层圆桌会议是年度计划的主要成果,为项目协调办公室高效管理和实施项目提供政策方向及指导。
• Annual Planning Process 
项目年度计划
2007-2008年度计划
2007年11月13日, 中澳两国政府共同审批了中澳生态与环境发展项目第一个年度计划。该年度计划是基于第一届高层圆桌会议上项目环境专家组的研究发现和建议而制定的,包括未来一年(即截止到2008年6月)的项目活动计划, 对项目政策问题的回顾与评价以及对整个项目的预算。
• AP-1 Final 
2008-2009年度计划
2008年12月24日,澳发署和商务部共同批准了中澳生态与环境发展项目第二个年度计划。新的年度计划回顾了过去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了处于不同阶段的各个项目核心活动,进一步阐明了参与项目管理各方所承担的职责,更新了主要的项目文件例如资金申请指南、监督和评估框架以及新的工作计划等。
• AP-2 Final 
2009年7月20日,澳发署和商务部共同批准了中澳环境发展伙伴项目第三个年度计划。
• AP-3 Final 
2010-2011年度计划
2010年10月,澳发署和商务部共同批准了中澳环境发展伙伴项目第四个年度计划。
• AP-4 Final 
2011-2012年度计划
2011年8月25日,澳发署和商务部共同批准了中澳环境发展伙伴项目第五个年度计划。
• AP-5 Final 